深圳公司分公司登记工作条件
深圳公司分公司登记工作条件
1.拟设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国分支机构登记(备案)申请书;
2.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;
3.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(合资企业公司发展提供意向书和项目管理建议书);
4.外国投资者的法律文件由委托书送达。
5.建设项目的租赁(附承租人产权证明)或者选址、土地承包;
6.投资者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;
7.境内外投资者(非自然人)科目资格考试申请表(投资者为自然人的,不填写) ;
8.涉及国有资产进行投资的,应当发展提供国有资产质量管理相关部门的确认文件;
9.公司管理章程(合营企业和合作学习企业人员还应签订劳动合同),由多个外国合营者共同进行投资时,应签订合营协议;
10.监事、董事、经理名单、任职证件复印件、身份证明等




